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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交房卖方会不会给予一定的经济损失?-东莞

我买的房子本来说好上个月交房的 但是现在还没有交 是不是会有一部分的经济损失给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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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热心网友

    一、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标准及其调整  按照深圳市有关房地产主管部门印制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下称示范合同)规定,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地产的,每延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实践中买卖双方多采纳了本条的约定。对于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标准,笔者碰到的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决意见有: 1、认为该违约金标准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约定,根据合同自由(意思自治)原则,予以支持 2、经当事人申请后审查认为该违约金标准过高,应予适当减少,调整为每日万分之三 3、经当事人申请后审查认为该违约金标准过高,应予适当减少,调整为按购房款计算的同期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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