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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解决贵港碧桂园31幢08号商铺问题的函贵港市碧桂园.[玉林]

关于请求解决贵港碧桂园31幢08号商铺问题的函贵港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人是贵港碧桂园31幢08号商铺业主谢欣。于2018年9月22日收房,总体情况相对满意。但是还有以下几个问题本人心存顾虑,希望你方能够尽早给予解决:1、铺面门口大路通行问题。目前商铺周围都是待修路,从开放性道路无法到达本人铺面,从碧桂园住宅小区进入商铺便需要预约或你方人员带入方能到达。不满足商铺运营的基本属性。2、《竣工实测表》未能提供,业主无法确定商铺实际使用面积和公摊面积。3、初验商铺时发现地面疑似“地梁”的钢筋、水泥建筑物高出地台(后附图)。你方工作人员口头答复称该建筑物为“地梁”,待再次询问整改情况时却改口称该建筑物为“打地台的时候,钢筋不慎掉落”形成,并将高出地台的建筑物打掉。现需你方以书面形式提交说明,说明该高出地梁的建筑物是否为“地梁”且整改后是否涉及铺面安全问题。4、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附件十三补充协议中的第四条第二款强调“该商品房基础设施设备的交付条件以本条约定为准。”其中还约定“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供水、供电、电信、有线电视、燃气设施在该商铺交付之前建设完毕”。截至2018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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