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产网 > 长沙房产问答 > 长沙其他 > 长沙房产政策 > 我现在居住地是湖南长沙市,居住房屋是99年底单位房改时按房改政策参与房改所分得的一套住房,可是单位自己都没有房屋——南京

我现在居住地是湖南长沙市,居住房屋是99年底单位房改时按房改政策参与房改所分得的一套住房,可是单位自己都没有房屋——南京

我现在居住地是湖南长沙市,居住房屋是99年底单位房改时按房改政策参与房改所分得的一套住房,可是单位自己都没有房屋产权,而将此房屋分给了我,所以一直无法购买产权,当时一同参与分房的职工都购买了产权,唯独我一人没有购买,现在房屋要拆迁,单位只同意给予两年的过度补偿,而我现在又无别的房屋可住,我要求给予我一套同等条件的住房我继续租赁使用,或者先购买再拆迁予以补偿,遭到拒绝,如果是只给予两年的过度补偿,岂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2****3 热心网友

    您好,福利分房是90年代国家住房方式的一种。随着房改的进行,福利分房正逐渐从市场中消失。您所述的情况,和拆迁政策相关,关键还是在于您的房子是否有产权。因为您的房子当初无产权,所以您享受不到其他享有产权员工的待遇。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