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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能仲裁吗?-北京

别人欠我的钱,一直没还,现在是要钱没有,说是要用房子抵债,但是他名下的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我想问一下,这个我能走仲裁程序吗?怎么走仲裁?或者是还是有别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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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6 热心网友

    房产仲裁受理范围房地产仲裁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2.房屋所有权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份额、变更、析产、交换等3.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租、转让、转倒等方面的争议4.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5.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检查的鉴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担等。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纠纷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5.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房屋纠纷7.驻军内部的房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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