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楼顶属于公共面积吗?-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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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面积属于不参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使用权归本楼所有产权人共有,另外,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17条规定:买卖双方可以就该商品房所在楼顶的屋面使用权、所在外墙面使用权、所在楼房的命名权、所在小区的命名权作进一步约定。你看看你的合同上面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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