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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直没有进行房屋过户,昨天王妻不知道怎么听说后,认为房子卖的便宜了,是否可以起诉她

我们家是在09年购买的人家房屋,(以下简介房主是老王,她妻子是王妻)是农村的4间,房主有个儿子,也有个老婆,但是他的老婆已经跟他分居了很多年,并且老王在养老院已经呆了3年多了,他的儿子也没有赡养他,我们家买房子时候是找跟他熟悉的人介绍买的房子,当时价钱是1万8千快钱,就与老王进行了房屋买卖;因为当时他的妻子没有在场,也不知道她的去想,就一直没有进行房屋过户,昨天王妻不知道怎么听说后,认为房子卖的便宜了,想反悔。 所以我代表家人在这里咨询下各位资深我们家是否可以起诉她,并且房屋房照可以强制更改。 如果可以的话都需要那些证件和资料。谢谢啦,在线等解答。        小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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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3 热心网友

    如果是二手房的话,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购买新房须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即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详细说明: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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