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 > 厦门房产问答 > 厦门贷款 > 厦门过户更名 > 可以办理房产证了。房屋买卖合同上有两人的名字。请问房产要如何处理?是否需要给另一方补偿?

可以办理房产证了。房屋买卖合同上有两人的名字。请问房产要如何处理?是否需要给另一方补偿?

男女朋友在谈恋爱时一起买了房,房子是商品房,已经收房,可以办理房产证了。当时100万的房子,一方出资50万,另一方出资20万并背有30万银行贷款,房屋买卖合同上有两人的名字。现在一方提出分手,另一方伤心欲绝,请问房产要如何处理?提出分手的一方是否需要给另一方补偿?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酆****0 热心网友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公证机关一般要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以下情况:——买卖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房屋产权状况;——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内容是否认同,是否协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确。在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证机关除去要对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进行审核之外,主要对合同的下述内容进行审核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