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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问题原问题:本人2011年在江宁购买了一套新房(首套唯一住房),预计2014年7月交付;于2012年在市——南京

首套房问题原问题:本人2011年在江宁购买了一套新房(首套唯一住房),预计2014年7月交付;于2012年在市区购买了一套小房子,预计2014年3月交付。现在想请问,交付办证时,哪一套算首套房?提问于:20140218原回答内容:您好,这种情况是按照购房合同签订时间算的,2011年买的那套算首套房。答复人:周雨晴答复于:20140218再问:请问2012年买的房子2014年3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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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5 热心网友

    您好,虽然按道理来讲,是应该一套房算首套房,另外一套房算二套房,但是按照现行房管局工作流程来走的话,如果首套房在购买第二套房产之前办理房产证就按照首套房的契税缴纳,但是如果先后购买的两套房屋都没有办理房产证,且两套都已经在房管局鉴证备案了,那就不能再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了,这也就意味着名下两套房虽然购买时间有先后,但是都要按照3%的契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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