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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能在合同上协商增加条款吗,协商不成,定金能退回吗?已结束

和卖方还有中介签了房屋买卖定金协议,上面写了"买方于银行贷款放款日向卖方支付130万"我想知道在签正式买卖合同时我是否可以协商增加“因买方申请银行贷款达不到预期金额,或银行拒绝贷款,而导致购房失败的,可退回所交款项。”的条款?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无法在约定日签订买卖合同的话,之前我交的定金能否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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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5 热心网友

    你好,你可以与对方协商增加这一条款,协商不成的,如果你违约的话,就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根据《law1240707.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修正)》第124070789655503589条,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四)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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