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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津市的,我买了一套房,验房时发现屋顶及地面有漏水痕.[天津]

我是天津市的,我买了一套房,验房时发现屋顶及地面有漏水痕迹,且电路安装图,地暖安装图等均未提供。与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多次协商维修,或请求书面承诺如开发商认为不需维修,后期出现漏水问题开发商承担损失,均未果。要求与开发商见面也被拒绝,开发商办公地点也不告诉我们。合同中补充合同,条款有一条,在双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时,乙方提出商品房有质量问题,甲方应依据«住房质量保证书»及时给与保修服务,但保修事项不作为乙方拒绝接收该商品房并要求甲方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的理由。合同是格式合同,所有买房的合同都一样,)这是不是无效合同?而且甲方也没有履行该条中的及时保修。到现在一年了也没解决。         我想起诉对方。1.要求维修或承诺如出问题负责损失.2.因此房问题和开发商,物业不配合维修导致的我一年没法收房。能否按合同延时交房要求赔偿。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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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a 热心网友

    您好,这种情况要等开发商给个解决办法再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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