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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去名字材料需要哪些?-深圳

房产证去名字材料需要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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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去名字买卖:还要再看买方的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或者银行贷款。1、一次性付款,先交定金,然后双方去房管局去办过户,同时买方将剩余房款打在银行进行监管,最后过完户,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卖方到银行取钱。2、贷款买房,先交定金,买方将首期款交银行进行监管,同时申请银行贷款,等到银行出具了贷款合同之后,买卖双方才去过户,过完后把过户抵押的证明(房管局出具)交给银行,银行就可以放款了,此时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卖方到银行取钱。房产证去名字赠与:需要先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带以下材料到所属的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委托书;4、房地产权证(原件);5、房屋平面图;6、地籍图;7、契税凭证(原件);8、经公证的赠与书或赠与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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