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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你好,我是天韵尚城16号楼回迁户,通过咨询,我所回迁楼_烟台

建设你好,我是天韵尚城16号楼回迁户,通过咨询,我所回迁楼房至今未提交竣工综合验收,根据国家竣工验收条例规定,未经综合竣工验收的楼不得投入使用,如违反需停止使用并处罚款。在老百姓不懂法律条例不知情的情况下回迁,开发企业未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和质量合格证书,并且强迫签物业协议先交一季度物业费用的前提下才给房屋钥匙,小区在后期的一年中各种配套不齐,道路绿化消防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却还继续收取物业费,如根据建设竣工综合验收条例,前期签的物业协议应该作废,前期物业应由开发商负责。综合竣工验收后收房才算合理合法的收房,小区物业一直说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自物业交付业主之日起,开始收取物业费,但物业法里的物业交付业主之日的前提应该是合法的交付业主,我不需要多余的延期补助,只希望在综合竣工验收后合理合法的交物业费用,现在我一直未缴纳物业费用,请建设解答,我用不用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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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6 热心网友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自物业交付业主之日起,开始收取物业费。如您所在小区未按规定交付使用,请您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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