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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全款买车,定金交了4000,销售合同上写了定金40000,这钱还能追回吗?

客户全款买车,定金交了4000,销售合同上写了定金40000,少收了36000,已经提车,这钱还能追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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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您与商家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2、依据《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商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约定的车辆。现商家无法交付约定的车辆,则构成违约。3、依据《合同法》规定,因对方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您可以向商家提出解除合同。4、根据《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您与商家签订购车合同,交付定金,卖方现在不能按照约定交车,您可以请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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