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交易过户 > 南京税费计算 > 本人于2007年10月21日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协议,现如何缴纳房产契税?——南京

本人于2007年10月21日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协议,现如何缴纳房产契税?——南京

本人于2007年10月21日与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协议,现如何缴纳房产契税?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s****9 热心网友

    您好,应该按照原来的契税标准缴纳,即如果是144㎡以下的普通住房就是缴纳2%的契税,如果是144㎡以上的高档住房就是缴纳4%的契税。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