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其他 > 南京法律纠纷 > 父亲死后留下的资产,姐夫私自转移自己名下,当事人怎么维权?已结束

父亲死后留下的资产,姐夫私自转移自己名下,当事人怎么维权?已结束

父亲去年意外事故去世了留下了房产和一辈子打拼的公司,我和亲姐姐都有继承权利,姐夫用亲情哄骗了我的身份证。找关系一路作假把父亲的房产和公司变更。以及死亡赔偿,保险,个人存款等。还拿我的名义贷款50万。这些都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做的,包括股权出让等手续都不是我本人签字。我应当怎么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q****6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law1240707.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修正)》第124070766655501266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因此,您姐夫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您可以不予追认,您也可以先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您姐夫赔偿损失,但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