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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公证书办理了土地证过户,房权证卖方不给过户,我的买卖合同有效吗,卖方有权要回房屋吗

你好,我在外村先买房后落户口,并在村委写了买卖合同,并公证,我用公证书办理了土地证过户,房权证卖方不给过户,5年了,请问:我的买卖合同有效吗,我有权起诉吗,需要什么证据,如果房权证不过户,将来村庄规划,卖方有权要回房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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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0 热心网友

    合同为两方或两方以上的民事主体就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而做出的一种契约。只有所有当事人做出了意思表示(签字),合同才对其有约束力,当然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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