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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满5年倘若老夫妻带儿子住安置房79平米,儿子结婚了,媳妇和小孩也住进来了,但是户口不在,以媳妇的名——南京

1.户口满5年倘若老夫妻带儿子住安置房79平米,儿子结婚了,媳妇和小孩也住进来了,但是户口不在,以媳妇的名义申请经适房可不可以?如果把媳妇和小孩的户口迁进来,没满5年,以儿子或媳妇名义申请经适房可不可以?2.月收入到底低于多少是标准?1000还是750?3.居住面积人均低于154.对拆迁户有没有标准?例如:拆迁补偿款的标准,有的拆迁户拆迁补偿款高达百万,也能提交各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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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0 热心网友

    您好,浦口区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以下条件:1、在本区实际居住的一对夫妇为一个申购家庭(含单亲家庭),且至少夫妇一方具有本区城镇常住户口已满两年;2、家庭人均收入在区政府公布的本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以下,2005年珠江片区人均月收入最底工资标准为480元、泰山片区为690元;3、家庭人均住房的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4、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二、拆迁困难户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城镇国有土地(不含征地撤组)拆迁协议正本;2、在本区实际居住的一对夫妇为一个申购家庭(含单亲家庭)、且至少夫妇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已满两年;3、原泰山片区获得货币补偿金额10万元(含)以下,原珠江片区获得货币补偿8万元(含)以下;4、家庭人均收入在区政府公布的本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以下,2005年珠江片区人均月收入最底工资标准为480元、泰山片区为690元;5、在拆迁范围以外本区(包括集体土地)无其他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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