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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合同后,今年五月份双方又签了房屋买卖合同。这次合同我没有签字。我该怎么办?

二次合同后,我没责任了,放款人还纠缠我,我该怎么办?一个人用楼房抵押从个人那抬款,使用期一个月到后他没官上。今年五月份双方又签了房屋买卖合同。这次合同我没有签字。可他们现在找不着抬款人还来纠缠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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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0 热心网友

    买卖合同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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