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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经过是:8月16日在中介介绍下看房,8月17日在中介急切催促下交付定金1.5万,约定总价39.4万.中介即——南京

事情的经过是:8月16日在中介介绍下看房,8月17日在中介急切催促下交付定金1.5万,约定总价39.4万.中介即要求在其提供的格式合同上三方签字。(除甲乙方签名外全由中介书写.当时中介称“不成交不收费”,中介费在完成房屋过户交易后交付)。但因中介在其提供的格式合同中未明确为我们约定首付款的金额及贷款到帐期限.(合同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购买方首付房款定金人民币15000.00元整。过户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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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4 热心网友

    您好,具体合同签订的情况并没有看到,按照您所说,中介的做法确有不妥,建议与中介协商,必要时可采取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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