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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变压器以外线路短路,导致电器被烧谁负责_烟台

我是黄城典当行小区一名业主,2011年7月16日晚上小区突然停电,于17日在小区物业的协调下联系电业局将小区变压器以外的大线短路问题解决并恢复供电,由于突然的停电导致家里的空调,电视及冰箱烧损无法使用,小区变压器以外的大线短路造成的电器损失到底应该谁负责?物业人员帮忙联系了电业局的,但至今电业局没有给回复,在此,我希望能够帮忙协调解决,给我们普通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迫切等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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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针对你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典当行北的房产小区目前的供电方式为自备变压器供电,小区的高低压线路设备产权均归小区业主所有,其高低压线路设备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自行管理。供电公司与房产小区的产权分界点为10千伏怡园线3号分接箱,分接箱至小区配电室的10千伏线路及小区配电设施产权均属房产小区所有。线路故障点正是在分接箱至小区配电室电缆上,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一条“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产权归属于谁,谁就承担其拥有的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之规定,客户损失不应当由供电公司负责。以上解释供电公司并与客户进行了沟通。虽然该处产权并非供电公司所有,但供电公司从保障民生用电的高度出发,对故障点进行了开挖抢修,于16日19:10分恢复了小区供电。供电公司共垫付材料费、土方开挖人工费等费用约6000元。最后,感谢您对龙口供电事业的支持与关注,也请您对供电公司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给予理解与支持。如有其他用电咨询问题请拨打电力客户服务热线95598,我们将24小时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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