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买房 > 南京二手房 > 您好,我年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已经过户,合同约定2月28日交房,但交房的时候发现家用电器被换掉了,我要求卖主将电器——南京

您好,我年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已经过户,合同约定2月28日交房,但交房的时候发现家用电器被换掉了,我要求卖主将电器——南京

您好,我年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已经过户,合同约定2月28日交房,但交房的时候发现家用电器被换掉了,我要求卖主将电器换回来才同意付一万元尾款,卖主不同意并且不肯给钥匙,就这样跟我拖着,对方威胁我说里面放了很多贵重东西,只要我撬锁他就赖到我头上,分明是耍赖,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直接换锁吗?房产证早已经是我的名字了。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你好,这种情况最好还是与卖主协商好,万一换锁后房主耍赖要怪您弄丢了贵重物品,那样纠纷会更大,更加不好协调处理。如果协调不成,建议通过法律程序。但是如果你们的买房合同中没有写明其中有些什么电器的话,那您胜算就很小了,如果写明了,那就没问题。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