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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华燃气租用土地问题_烟台

尊敬的市府,您好,我们是位姜村民李延顺、李延江、李延庆、汤兴国、姜义兴、姜义顺、姜义坤、马忠选、马志选、王立顺、邹秦荣、周志强、张丽芳、田英,我们共拥有土地22.8亩。被港华燃气租用,我们同村委签订协议书如下。甲方按每年每亩500元的标准一次性付给乙方()元土地补偿费。如承包期内价格有所调整,村委按调整后差价补给乙方。我们是2006年5月26日签订协议。我们村从2008年开始其他土地上涨每亩800元,而位姜村委一直未给我们差价补偿。我们这部分村民只要求差价补偿协议书不可变更。请市府早日给我们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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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经工作片协调位姜村委,位姜村委原则上同意补足差价,于近期发放。感谢你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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