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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基地原来是姥爷的名字,也没有遗嘱,现在面临拆迁,房子的利益到底归谁所有?

农村房基地原来是姥爷的名字,后来姥姥姥爷都去世了,也没有遗嘱,房子就写成二姨家的表哥的名字了,姥爷有四个女儿,现在面临拆迁,房子的利益到底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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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可以立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你说的情况好像所立的遗嘱无效。但你们是财产代管人,在夫妻持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所有。如果他说放弃继承是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的,你主张的话,他说放弃的财产是无效的。你要委托给律师是对你有很大好处的,胜率在80%.希望你委托律师帮你打赢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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