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房屋建筑工程进场后,需要编制哪些专项施工方案

房屋建筑工程进场后,需要编制哪些专项施工方案

房屋建筑工程进场后,需要编制哪些专项施工方案?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1****0 热心网友

    一、对于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要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支护与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4.现场临时用电工程。 5.现场外电防护工程;地下供电、供气、通风、管线及毗邻建筑物防护工程。 6.脚手架工程(包括: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各类工具式脚手架和卸料平台)。 7.塔吊、施工电梯安拆工程。 8.起重吊装工程。 9.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对于下列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需要按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资历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按方案组织施工。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3层以上(含3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3.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4.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工程。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