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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没过户给买方;我想要回房子,不知道该走哪些程序?走法律程序的话

本人是农民,在本村有老房子一套,在05年卖出,房价2200元,并写下了买卖合同;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没过户给买方;由于一些原因,我想要回房子,可以在经济上给买方一些补偿,不知道该走哪些程序?如果和买方达不成协议,走法律程序的话,胜诉的把握有几成?请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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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4 热心网友

    根据我国《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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