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我是外地人来南京工作5年了,只有2009年1月到2010年5月期间交过社保,后期又在2012年8月到11月期间交——南京

我是外地人来南京工作5年了,只有2009年1月到2010年5月期间交过社保,后期又在2012年8月到11月期间交——南京

我是外地人来南京工作5年了,只有2009年1月到2010年5月期间交过社保,后期又在2012年8月到11月期间交过4个月,其他时间都是帮朋友做些私单没有交社保也没有缴税,请问这样可以办到购房资格证明吗?这样前后加起来也有一年多,不知道可不可以?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4****1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目前现行政策,外地户口在南京购房必须连续缴纳满一年的社保或个税,您并不符合这一条件。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