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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未满三年,国家规定不能交易,我们签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房东用其他房子抵押给我可以?

在上海**看中一套动迁房,要15年5月才能过户,中介说现在都有做公正,也签买卖合同,风险很小。想请问一下1、房子未满三年,国家规定不能交易,我们签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后期出现卖方违约,法院会受理吗?2、如何规避房东一房多卖?3、买这类动迁房要注意哪些问题,防止房东违约。4、房东用其他房子抵押给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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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9 热心网友

    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抵押人,第三人因此可能不知道所购房屋上存在租赁关系,而与出租人建立买卖关系,该第三人是善意第三人。在此情况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另一种观点认为,只有在动产取得问题上存在善意取得制度,不动产取得不存在善意取得问题,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法定的权利,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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