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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在南京建行组合贷款购买了一手房。商贷已清,公积金未清。现计划移居无锡,请问,如在无锡购买一手房,办理商——无锡

2005年在南京建行组合贷款购买了一手房。商贷已清,公积金未清。现计划移居无锡,请问,如在无锡购买一手房,办理商贷,是否属于第二套房子?如果把南京公积金马上还清,银行是否可以按照第一套考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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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1 热心网友

    目前,国家央行、银监会对二套房贷的最新政策是:监管层定下的“三点基调”分别是:一,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二,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三,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根据你的情况按照标准来判定应该不属于二套房贷,只剩公积金部分应该不属于二套房,如果公积金马上还清就更符合这规定了。但是国家政策还要具体各银行出台细则,目前细则未出台,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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