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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定金10万,我们也会被限购,再买就是第3套了,我想问我们能拿回这10万元的定金吗

我家卖了一套房,5月21日签订的买卖合同,6月15日办理的过户,同时我们6月7日买了一套房,付了定金10万,7月1日中介告诉我对方被限购了,而且我们买房的这家定好7月7日付第一笔购房款,但是如果我们自己的房子不卖了,我们也会被限购,因为我们还有一套房,再买就是第3套了,现在对方说我们违约,不愿意退这10万元定金,我想问我们能拿回这10万元的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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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如果您要解除合同,是无权要求返回定金的。但是,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因此,由于开发商现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以导致你们的合同是无效的。综上所述,您与开发商所签的合同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您交付给开发商的所有费用开发商应当予以返还。如果开发商拒绝返还,您可以向法院起诉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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