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网 > 重庆房产问答 > 重庆贷款 > 重庆交易流程 > 请问怎么才能要回钱?到公证处公证,公证书能否起到法律效应,拿回各自的份额呢?

请问怎么才能要回钱?到公证处公证,公证书能否起到法律效应,拿回各自的份额呢?

1.父母名下房产2009年12月以买卖形式已经过户给两个子女,现在产权证上是两个女儿的名字,土地证现在还是父亲名下,现在父母想得到房屋买卖的交易金额,请问怎么才能要回钱?2.父母名下共有3个子女,现在房屋面临拆迁,如果两个女儿现在同意将拆迁款分为五等份,到公证处公证,请问拆迁时,公证书能否起到法律效应,拿回各自的份额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f****9 热心网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