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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购房合同签订的是二内办理房产证。开发商无法办理房产证)我现在起诉行吗?有没有过了时效?

各位:您们好!我于二前购买了一处房子,在交完首付及办完贷款一个月后进驻此房,当我按照买房时看的(合同也是这样签订的)地下室时,发现此地下室已被别人锁上了。于是找开发商问,得知此地下室卖重了。开发商另调了一间地下室,因此地下室有一半多的空间是管道,我不同意。售楼人员说:只此一间了,没办法。此后,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基本都是以上回答。由于购房合同签订的是二内办理房产证。有人告诉我,在开发商违约后直接起诉他。(因地下室已经卖给别人,开发商无法办理房产证)。我有如下几个方面想咨询、我现在起诉行吗?有没有过了时效?(购买的房子、起诉是不是一定能胜诉、如果能胜诉,我应在哪几个方面维护我的权益?4、我现在不在济南,如何诉?在此静听的高见。有劳各位了,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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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1 热心网友

    延期不超过一年的情形,开发商应在房屋交付后3个月内办理房产证,未办理的,除双方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限期办理房产证并给付违约金。若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你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一年的情形,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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