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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帮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有时间限制?_南通

我是原上海建工钢构公司的员工,这家公司一直是下一个月份缴纳上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这符合规定吗?因为我离职后到达的新公司是每个月月初就帮员工缴纳本月住房公积金,所以现在导致我无法在新公司要求的时间点将住房公积金成功转移,而我试图与上海建工钢构的人事沟通将我的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提前到7月底完成缴纳,好让我在8月初能够完成住房公积金的转移,但是她们拒绝配合,而新单位则要求,若未能在公司要求时间节点内将住房公积金转移过去,则需要我们员工签署放弃缴纳当月住房公积金协议,这又符合规定吗?我该怎么办?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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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8 热心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可以这样处理:假如您7月到新公司上班,原单位应缴至6月,新单位应从7月开始缴。而原单位才缴至5月,您可以在原单位缴至6月后再办理转移。转至新单位后,新单位在为您办理正常汇缴的同时,应为您办理前面所缺月份的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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