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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情况如下:1,07年本人于南京有过公积金+商业贷款的记录,后于10年售出房产时还清所有贷款2,09年夫妻——南京

你好情况如下:1,07年本人于南京有过公积金+商业贷款的记录,后于10年售出房产时还清所有贷款2,09年夫妻双方于外省各有过一次纯商业贷款,目前均在还贷请问:如果夫妻双方均为本地户籍且均在南京有公积金,是否可以通过纯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这样是否不会查询个人的商业贷款记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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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1 热心网友

    您好,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卖掉名下唯一房产,再次购买住房的,若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首套住房购房证明,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南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根据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南京201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2平米,目前以这个数字为准),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情况下,新购住房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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