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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房地产公司,请问我还能多申请吗?我们遣散员工没有开会,请问这种符合规定吗?

我公司是房地产公司,由于公司此项目接近尾声,公司说未打算有新项目,所以打算遣散一部分员工。我在其中。我是终身合同,但我部门基本都不是终身合同,在这家公司任职六年,并且家中有一2岁儿童。现公司要给我7-8个月的补偿。请问我还能多申请吗?我们遣散员工没有开会,是单独找个人谈的请问这种符合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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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连续工作十年以上或连续签订第三次合同.只要具备以上任一条件, 劳动者都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就是: 不用每次合同到期都要担心公司是否同意续签. 再就是公司让走路时经济赔偿是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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