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玄武区的二手房,80年代的,贷款。上个周末去进行了二手房交易,同时交纳了首付款,因为去的稍微晚了一——南京
买的玄武区的二手房,80年代的,贷款。上个周末去进行了二手房交易,同时交纳了首付款,因为去的稍微晚了一会,在南房置换的公司那儿签的购房合同,等回来之后才发现,上面只有我们和卖家的签名,而没有南房置换的公司印章,同时听说江宁那边在合同上面还有房产局的章,我们的合同上面什么章都没有?请问这正常吗?因为是贷款,所以有担保公司,交款回来之后发现担保公司是南京恒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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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房屋买卖只需要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即可,不需要中介企业也盖章;另外,没有担保资质的企业是不可以做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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