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房产网 > 巢湖房产问答 > 巢湖其他 > 巢湖法律纠纷 > 小儿子在老房子里居住了差不多三十多年,请问现在房屋要拆迁了,他有有责任分房子吗?

小儿子在老房子里居住了差不多三十多年,请问现在房屋要拆迁了,他有有责任分房子吗?

老家巢湖那边的,现在有老房子要面临着拆迁,爷爷奶奶有两个儿子一个女人,其中大儿子一直居住在北京,女人居住在马鞍山,只有小儿子一直和老人家住在一起,小儿子居住的房子又我爷爷所盖,爷爷居住的房子又小儿子翻新从新改的,小儿子在老房子里居住了差不多三十多年,期间的房屋维修都是小儿子自行维修的,前不久爷爷去世了,住在外地的大儿子和女人很少回来看望二老,大儿子一月250块的生活费,其他的都是小儿子承担着照顾二老的责任。现在爷爷去世了,大儿子去的爷爷留下来的所有钱走了,留下奶奶和我生活。期间他们几乎不管不问,请问现在房屋要拆迁了,他有有责任分房子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4****8 热心网友

    继承有一下几种,每种继承的继承方式,分配方式都不一样。指定继承,即遗嘱指定的人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即按《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序列依次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继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其继承份额由其他继承人承受。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