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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继续往上建呢!但房产使用权和房产证谁能去办理呢?你能告诉我这个协议怎么写呢?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家族想集资在我爷爷留下的那片土地上建房子,我四叔呢,想拥有一二楼,所以他包办地基与和一、二层楼。如果继续往上建呢!由我们剩下几个自己出资去建,但房产使用权和房产证谁能去办理呢?就怕以后出什么麻烦所以写下协议。你能告诉我这个协议怎么写呢?劳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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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热心网友

    首先我们应该有个概念,土地是国有的,我们只具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建房屋的这块地是不属于我们的,现在的房子一般都是70年产权,您在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就可以看到自己的房子产权的截止日期。产权过了怎么办?《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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