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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老房子已经拆迁了,房产证是我公公的名字,请问那拆迁房我老公的妹妹有权利得吗?

我家的老房子已经拆迁了,房产证是我公公的名字,他已经去世,但是那房子是我老公造的,请问那拆迁房我老公的妹妹有权利得吗?她已经嫁出去20几年了。

全部9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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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m 热心网友

    没有遗嘱的话是有权利分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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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热心网友

    有权利,除非你公公有遗嘱不给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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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热心网友

    没有遗嘱的话,您小姑子是有部分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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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r 热心网友

    如果没有遗嘱是有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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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 热心网友

    有部分产权,如果有经公证的遗嘱,按照遗嘱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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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有部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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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 热心网友

    有权利,无遗嘱的情况下是有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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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y 热心网友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会考虑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继承法里面提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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