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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过福利分房,儿子由我抚养,女均为恩施市非农户口,无固定收入。可否申请购买经适房。

本人系中国电信恩施传输局员工,常住恩施市,已享受过福利分房,2005年离婚,住房100%归女方,儿子由我抚养,2006年我再婚并育一女,妻、子、女均为恩施市非农户口,妻为自由职业者,无固定收入。目前一家四口无住房,可否申请购买经适房。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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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N 热心网友

    经适房是看是谁的名字申请,名下可否有房产,可以对接一下市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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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相关福利性住房政策不同时阶段皆有变化,具体情况可以到向当地市民之家或行政服务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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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热心网友

    问下对接事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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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s 热心网友

    这个可能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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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热心网友

    房地产因其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与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随使用时间的增加而贬职,而房地产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增值,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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