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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付了2成首付,包括装修公司的人,他们都说退房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请问我现在怎么办?

你好师,我去年买的房子在东莞道窖,合同规定在今年6月30号收楼,之前付了2成首付,开发商垫付一成,垫付的一成6月30号付清。我在6月26号请广律州天玑验房公司的验房师过去验房,发现房屋有2处开裂,其中客厅一个裂缝比较长,比较严重。我的房子是23楼,我拿一瓶矿泉水去24楼,在24楼开裂的位置倒水,然后马上下去23我房子里,发现水马上就渗下来了,我把这问题当天就反应给管理处了,验房报告上面也有写明楼板开裂,到现在他们也没给我一个解决的方案。这几天我也在不断的咨询一些装修公司的人,都说这楼板开裂修不好,我现在的想法是退房,但是我问了很多人,包括装修公司的人,他们都说退房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请问我现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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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强 热心网友

    合理合法去通过法律渠道争取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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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6 热心网友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退房: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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