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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是全款支付的,现在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但是声称要10个月才把全部房款退给我们

我的房子是全款支付的,现在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他们也支持我们退房,但是声称要10个月才把全部房款退给我们,请问这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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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7 热心网友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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