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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老板拒不赔偿,我们决定去法院上诉,请问我们可以先安葬父亲,再和物业公司打官司吗?

我父亲66岁在义马一物业公司上班,2016年元月7日,物业负责人安排我父亲去修小区路灯时从高空摔落,于元月10日抢救无效死亡,物业老板拒不赔偿,多次协商无果,致我父一直晾尸太平间已30多天,我们决定去法院上诉,急需找一位成功处理过类似案件的律师,请问我们可以先安葬父亲,再和物业公司打官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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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 热心网友

    如果朋友是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发生意外死亡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申报工伤,按工伤标准给予补偿。工伤死亡补偿的项目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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