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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夫妻09年在南京银行商业贷款买的一套房,男方为主贷人,房产证还没办,现在想房产证去掉男方的名字,不想交税该如——南京

我们夫妻09年在南京银行商业贷款买的一套房,男方为主贷人,房产证还没办,现在想房产证去掉男方的名字,不想交税该如何办理呢,是否需要离婚才能办理。另外我们为了能再买房,已经准备办理离婚,所以请问减名手续离婚前办理和离婚后办理哪样最合适、方便呢。往解答,非常感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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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4 热心网友

    您好。房产证去名需通过赠予或买卖的方式来进行。赠予需交纳3%的契税,买卖就按照正常二手房买卖的税费来缴纳。卖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全额的1%或差额的20%,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所的可免征;普通住宅营业税为全额的5.55%,5年以上(含5年)免征;过户费3元平方米。买方需缴纳契税90平方米以下1%,90-144平米为1.5%、144平米以上以及二套以上房源均为3%;过户费3元平方米。此外还需缴纳110元左右房屋产权登记费和20元土地证工本费。即使你们离婚,也同样需要通过赠予或买卖来处理,只要是房屋产权发生变更了,都是要交税的,不交税没办法办理。另外,通过离婚的方式规避限购令,获得再次购房的机会,有很大风险,建议您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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