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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物品的法律问题已结束

赠送物品的法律问题: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刘东升“普法”讲到,“我今天送给你东西,无论什么东西,明天我向你要回去,你必须送还”,对还是错,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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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赠与合同时诺成合同,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根据《law1128261.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282611865336387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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