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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政府有政策要办理房证,还有就是如果我们先不说有二套房的事,等被发现的时候再补

您好,我老公在2010年6月贷款买下一套房子,但是开发商的五证不全一直没有办房证,我在2012年6月份全款买下一个二手房,房证齐全,我们2012年10月刚结婚,现在开发商给老公打电话,说是政府有政策要办理房证,要重新签合同,现在我们就是不知道是真的是假的?还有就是如果我们先不说有二套房的事,先让他们办证不补首付款,等被发现的时候再补,会耽误办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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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管理条例》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第十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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