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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姥姥姥爷买了一套商品房,房本是否可以过户到舅舅的名下?能否过户到孙子名下?

2004年姥姥姥爷买了一套商品房,姥姥于2009年去世,姥爷于2014年2月2日去世,舅舅舅妈于2010年过来和姥爷共同居住,房本是姥爷的名字,不通过其他子女的同意,房本是否可以过户到舅舅的名下?如果姥爷生前留下遗嘱给孙子,能否过户到孙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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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看你姥姥姥爷是否去世了,如果没有可以走赠与,如果去世了,其二人生前是否有遗嘱,没有的话就按照法定继承,这时除非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否则无法过户到孙子名下。胡力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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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9 热心网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该房产的一半应当由男方(即继父)的子女、父母、配偶继承,如果男方去世后女方未再婚,则另一半由女方(即母亲)的子女、父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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