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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有遗嘱分配到的房产,但是在公证时被写为赠予房产,请问有什么利害?

我想咨询一下,有遗嘱分配到的房产,但是在公证时被写为赠予房产,请问有什么利害?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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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7 热心网友

    以最后公证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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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3 热心网友

    立公证遗嘱,无需其他子女到场,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即,只要在其去世前未再立公证遗嘱,则应以此份公证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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