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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租房问题的,我从村里租了公房,他还拖欠三个月的房租,他要跟我损失,这该怎么办?

您好,我想咨询租房问题的,我从村里租了公房,转租给别人用,我们之间没有合同,但是装修好多钱,是做洗浴的,也有三年了,现在我跟村里合同到期了,村里要收回拆建,他还拖欠三个月的房租,一万多元钱,我跟他要房租,他要跟我损失,这该怎么办?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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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7 热心网友

    按你们签的合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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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4 热心网友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如果房东同意该租客继续租用该房屋,比如未要求搬出该房屋并继续接受你们支付的租金,可以认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合同性质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建议保留租金收条等支付租金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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