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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婚前购房一套,购房协议是我和父母的名字。现在要办理房产证,想除去我的名字,怎么办理?另外契税和维修基金按什么政策缴纳?——南京

2007年婚前购房一套,购房协议是我和父母的名字。现在要办理房产证,想除去我的名字,怎么办理?另外契税和维修基金按什么政策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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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0 热心网友

    您好。当时购房合同上签了您的名字,那么房产证上就一定会有您的名字,房产证名字必须和购房合同上的名字一致。所以您只能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去除您的名字,办理去名手续之前,您可以和父母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彼此的份额,比如说您只占1%,这样交纳的税费会少很多。买卖的方式就是按照正常二手房买卖交纳税费,就是说您把您的那部分产权卖给您的父母。卖方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全额的1%或差额的20%,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所的可免征;普通住宅营业税为全额的5.6%,5年以上(含5年)免征;过户费3元平方米。买方需缴纳契税90平方米以下1%,90-144平米为1.5%、144平米以上以及二套以上房源均为3%;过户费3元平方米。此外还需缴纳110元左右房屋产权登记费和20元土地证工本费。赠予需要交纳3%的契税。办理房产证需要交纳契税和维修基金:买方需缴纳契税90平方米以下1%,90-144平米为1.5%、144平米以上以及二套以上房源均为3%。维修基金,带电梯是120元平米,没有电梯是75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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