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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房子连续租给一个人两年,收取押金1000元。现在房租.[大连]

我有一个房子连续租给一个人两年,收取押金1000元。现在房租到期了,这个租客搬走了,没有清算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欠了大约600-800元。可以起诉追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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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我主要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案件处理,针对您这个问题,我给到您的建议是:如果当初合同有约定,承租人按约定应当缴费的,可以追偿。可先进性协商,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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